一女士将儿子、儿媳告到法院,讨要一笔近35万元的装修款。这其中究竟有什么内情?且听老师伯说一说。这正是:
家里闹得像战场,官司一场接一场;当初欢喜结连理,如今为何彼此伤?
温州都市报12月13日07版报道版面图
儿子儿媳闹离婚,妈妈讨要装修款
事情还得从2016年10月讲起。当时,“80后”小果和小文(均为化名)在市区登记结婚。哪知到了今年9月份,小果的妈妈兰女士(化名)将儿子儿媳告到鹿城区法院。兰女士在诉状中说,两人租借了她名下的市区一处房产作为婚房。为了装修婚房,2016年9月17日,两人向她借款40万元。同年9月24日至次年1月29日,她陆续向儿子银行账户转账近35万元,儿子承诺会在今年9月1日将上述借款归还。由于儿子儿媳未按约归还借款,她不得不打官司维权,“向我借的装修款,得还给我。”
“这笔借款是捏造的。”小文在法庭上说,今年8月20日,她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小果打离婚官司,在这个节骨眼上,婆婆讨要借款是为了不让她在离婚官司中提出对装修的钱进行分割。
小文说,小果是独生子,婆婆将她名下的房产作为婚房给两人使用,按照温州的婚礼习俗应当视为赠送,在离婚过程中,她并没有主张对这套房产进行分割。为了装修婚房,小果出了30多万元,她也出了十几万元,她认为这部分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庭审中,兰女士承认上述近35万元的借条,是她得知儿子、儿媳闹离婚,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让儿子在今年五六月份写的。
小果在法庭上承认借款存在,表示平时他和妈妈也有款项往来,比如借钱充值话费等。
法院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鹿城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兰女士主张儿子、儿媳因装修婚房而向她借款,需要证明她与两人存在借贷合意并已经向对方提供了借款。
鉴于小果和小文目前的婚姻状况及利益冲突,小文又明确否认涉案借款真实性的情况下,小果个人单独出具的“借条”显然不足以证明两人与兰女士之间存在借贷合意。另外,根据兰女士的主张,儿子和儿媳借款的用途为了装修婚房,婚房是她“租借”给儿子、儿媳的,但是儿子用母亲的钱装修母亲的房产,再结合温州的婚嫁习俗,显然不符合常理。
法院认为,兰女士主张与儿子、儿媳存在借款合同关系缺乏事实依据,法院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至于小果对涉案款项的认可,因为他与兰女士对此并无争议,可自行向兰女士清偿,法院对此不予处理。据此,法院一审驳回兰女士的诉讼请求。
通讯员 鹿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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