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8日中午11点——12点,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周末说法》邀请淄博仲裁委仲裁员、建筑工程房地产法律专家王刚做客直播间,解答听友和网友关于借贷的法律问题。民间借条写?借条上的签名,要注意什么?利息如何规定的?校园贷要注意哪些问题?王刚仲裁员以案说法,为听众网友答疑解惑。闪电新闻客户端、蜻蜓、喜马拉雅同步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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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淄博仲裁委优秀仲裁员,山东博骏律师事务所主任,建筑工程房地产法律专家.
王刚是律师执业中少有的专业而单纯的人才——大学学法律,毕业就做律师,而且赶上了建筑工程房地产最辉煌的20年,他就做了近20年的建筑工程房地产专业律师。王刚性格温和,说话不温不火,凡有来咨询专业问题的,他尽其所能,尽其所知,毫无保留地帮助和指导当事人。他的真诚单纯和善良,使他的客户群体20年来相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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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仲裁员“我办一案”——
父母签字,是保证人还是见证人?
王亮自2017年1月至4月,四次转账借款给发小孙伟,共51万元,孙伟亲手书写借条“借到王亮现金51万元”签名、日期。后来,王亮发现孙伟借的好几个人的款项都连本带息还清了,自己的款项迟迟不还——你总不能因为我们关系好,就放心使用我的钱吧?王亮打了几次电话,孙伟索性就不接了。王亮十分气愤,直接去找孙伟父母,说明情况。老人知道孙伟在外大量借款,但是也很无奈,说——就是手头没钱,如果有,一定替他还钱。王亮让老人在借条上签字。两位老人也签字捺印。
后来王亮多次去孙伟父母那里催要,孙伟父母就每个月归还1000元。王亮看这样下去,借款无从还清,就向仲裁提出申请,被申请人是借款人孙伟和他的父母。
仲裁庭上。孙伟没有出庭。孙伟父母对这笔51万元的借款,都不否认。只是。当王亮认为孙伟父母是保证人,“你儿子跑了,你们还”时,老人坚决不承认——借条上我们的签名,表示我们承认这笔借款,并没有表示我们愿意做保证人啊!
仲裁庭合议时,也有不同意见。一位仲裁员认为,除非在借条上特别注明:保证人3个字,否则不能认为是保证人,充其量只能是证明人;而另一位仲裁员认为,父母签字虽然没有写明是保证人,但是有实际上的还款行为,说明他们是认可做儿子借款的保证人的。
最后,仲裁员一致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孙伟父母在借条上签字,虽未表明其为保证人的身份,但后期的还款行为,可认定为“通过其他事实推定其为保证人”,因此,孙某父母在此案中不是证明人,而是保证人,需承担还款责任。
仲裁合议意见期间,孙伟父母和儿子通话,然后主动要求与王亮和解:每月还款给王亮5000元。
王刚仲裁员周末说法:
借款中,见证人、证明人一般是引荐人、朋友,他们只是介绍、证明借贷行为,逾期还款时,他们不负责还款;担保人则需要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的,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的,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这个案子有两点启发:公民不能随便签字;借贷行为中,保证人和见证人不能混淆。
咨询解答——1户违建,全楼株连,逾期办证谁之责?
微信网友刘伟:我们小区3年发不下房产证,说是因为我们楼上有1户违章建筑,连累整栋楼不能办证,这种株连合理吗?是开发商的责任还是那两户的责任?
王刚:房管部门发证审核时,要现场勘验,如果一栋楼有一户违建,也必须整改完毕后,才给每一户发证。但是作为没有违建的业主,这样是不公平的。业主办理房产证,是规定在合同里的一般是交房后1年内。对于房产证,业主和开发商发生关系。迟延办证,不管是哪什么原因,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
2年前交完全款,现在收房地下室没了……
潍坊高先生:我买的地下室8.9平米,2年前就交全款了,上个月交房,发现我的地下室没了,开发商说规划发生变更,重新给我安排一处,我一看新的地下室很远,面积大2倍,要补交很多钱,就不满意,开发商说没有了,把地下室的款还给我。这样不合理,我怎样维权?
王刚:合同规定的标的物,到期标的物没了,很显然开发商有过错,违约。你可以规划部门查询一下,如果你买房时,规划已经变更,开发商故意隐瞒,那就涉嫌销售欺诈,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如果确实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那也应该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做出说明,给对方选择权。现在你有两种途径维权,一是起诉,二调解,开发商给你调剂一个,或者做出补偿,比如3%的误差,最起码新交付的地下室,面积多出的3%不该付款,或者开发商做出其他物业费、停车费补偿。
我的官司和解了,律师费为啥不退给我?
临清张先生:我为了一个工伤纠纷打官司,给临清一个律师事务所交了5000元。但是开庭以后,经过调解,对方主动愿意与我和解。我能把5000元代理费要回来吗?
王刚:老百姓都认为,我是因为打官司才聘请律师的,我现在不打官司了,就应该把钱要回来。岂不知你立案,写起诉状,写律师函、送达、阅卷、通知开庭、收集证据,参加调解、出庭……这些事务,律师已经开始工作了,如果没有律师举证齐全,对方也不可能快速和解。所以,你要回代理费不合适。
现金借贷要证明出处
华子:借给别人18万,全部现金给付,可以立案起诉吗?
王刚:有借条,大额借贷还需要打款凭据。如果没有打款凭据,需要有证明人,或者你这18万的出入款凭据。比如你的钱哪里来的?银行取出来?借的?因为生意需要常年惫有现金?等等。立案是可以立上,能不能打赢官司,关键看你的证据。
你身份证出借给别人,借款要你还
林立:我的学长也是老乡,到处借钱,借了东墙补西墙,也接了我4000元,是用我的身份证,和我一起在网络平台上借款的,留的是我的电话。这几天平台来电话找我说款项逾期3个月了,连本带息6300元,恐吓我立即还款。我找同学,她已经把手机换了。我该替他还款吗?
王刚:你该还,但是利息不能超过年华24%,每月2分。这个利息很显然出熬过了国家不户的利息规定。提醒学生,校园贷很多是陷阱,不能轻易替别人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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