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 5000 元还扣 12 分!这事儿并非套牌儿这么简单

12 月 10 日 14 时许,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双阳大队指挥分中心通过集成指挥平台,发现长清公路有一辆悬挂冀 CJ***9 号牌的轻型危化品运输车存在套牌嫌疑。

二中队民警接到预警后,迅速派出警力前往拦截。14 时 10 分许,民警在长清公路 36 公里处将该车截获。经现场查询比对,该车所悬挂的冀 CJ***9 号牌确为套用其他机动车号牌。

在证据面前,驾驶员张某承认自己驾驶套牌车的违法事实。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张某因驾驶套用他人号牌机动车被处以罚款 5000 元,驾驶证记 12 分的处罚,其所驾车辆被依法暂扣。

实习编辑:殷金鑫

值班主任:高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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