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中央、省市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安排部署下,保山市昌宁县公安局高度重视,重拳出击,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日前,昌宁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以张某国、和某宇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9名团伙成员全被绳之以法。
该局在摸排中获悉:田园镇张某国(绰号:二猪)等人组织社会复杂人员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收取保护费、放高利贷、零星贩毒等违法犯罪。昌宁县局立即对该线索进行核查,经核查发现:张某国等人自2011年以来多次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实施敲诈,多次以强拿强要的方式寻衅他人,活动猖獗,对昌宁社会治安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经初步掌握该团伙的组织架构后,昌宁县公安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主力军优势,在县局范围内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扫黑专案组,在县委扫黑办的领导下开展涉黑涉恶线索的核查及案件办理工作。通过近一个月的外围摸排、走访群众,专案组逐步摸清了该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为将该团伙一网打尽,专案组制定了详细的抓捕方案,明确抓捕策略、任务分工、行动时间。
2018年1月26日,昌宁县公安局对该团伙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抓获张某国、和某宇等9名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2018年10月20日,该团伙主要成员因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被昌宁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扫黑除恶在路上,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市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最大的忠诚、最高的站位、最硬的措施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积极宣传发动广大人民群参与支持,提供线索,绝不辜负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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