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12月12日,违法嫌疑人王某持铁路职工证件在无为站乘车。验证人员发现王某拿给她的铁路职工证水印不明显,于是喊民警再次确认,面对民警的询问,王某一下慌了神一问三不知,在民警的质问下王某承认了自己私自办理假证的违法事实。原来他曾经在铁路工地当过临时工,看到职工可以持工作证坐车便产生了自己办一个假证的想法,后来通过路边小广告联系到制假人员办了一张假证,没想到还是逃不过工作人员的法眼。
男子办理的假证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规定,该王被处行政拘留五日处罚。(任宏亮 杜智勇 记者 张毅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