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上午,在安龙县龙山镇新区农商银行门口有一辆行驶中的三轮车突然发生自燃,安龙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后,及时出警,采取措施有效控制火势,并成功将大火扑灭。
上午8时24分,龙山派出所接警电话铃声急促响起,一群众电话称:在新区信用社门口有一辆三轮车起火了,请求出警。接报后,龙山派出所值班民警高度重视,立即提起派出所自备的灭火器,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达到现场时三轮车车厢物品、车轮、驾驶室坐垫和车头正在燃烧,火势较大且冒着浓烟,当天是龙山镇的赶场天,过往人员、车辆较多,为防止可能引起的三轮车油箱燃爆,造成对过往群众的伤害,处警人员一边引导人员、车辆绕行,一边使用灭火器对燃烧车体进行灭火,因车体和燃烧物温度过高,喷灭的明火在停止使用灭火器后,很快又重新燃烧起来,最后处警人员在农商行工作人员的协助下,一边使用灭火器扑灭明火,一边向熄灭部位泼水降温阻燃。通过处警人员10余分钟的奋力扑救,有效控制火势并成功将大火扑灭。
后经调查获悉:当日上午8时20分许,在龙山镇进行灌溉水管安装施工的兰某仲驾驶三轮车拉发电机(带电瓶)、柴油机、电焊机和一些施工用具赶去施工现场,车辆在行驶到龙山新区农商银行门口时,三轮车箱里的电瓶线路断路引起车箱里平时维修机器遗留的柴(机)油燃烧,从而引燃了三轮车车体。驾驶员和工友因没有携带灭火器材,只能从燃烧的车厢里及时拖抢下一台小的发电机后选择了报警救助。此次事故共造成一台发电机、一台柴油机、一台电焊机、一辆三轮车和一些施工用具被烧毁,未造成人员伤亡。(来源:安龙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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