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视频
文丨内江头条记者严佳佳
编辑丨刘桂莲视频丨尹玲
校对丨毛佳莉 责编丨彭川
别停车辆,你以为只会发生在电影里?12月12日,内江就发生了这么一起匪夷所思的别停警车案。一名驾驶白色轿车的司机,因为在禁停路段违章停车被交警贴罚单心生不满,竟驾车别停警用摩托车。
当晚19时30分左右,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夜间巡组的队员,接到一大队指挥中心指令,赶赴内江城区交通路南门巷道,处置阻挡消防通道的机动车。
到现场后,交警发现有一辆白色英朗轿车和一辆红色小轿车乱停乱放,妨碍了小区的消防通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对两辆车分别张贴了违停告知单,并报告指挥中心通知车主前来挪车。
处理完了违停车辆,交警又开始在城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没想到 的是,当晚20时55分,夜间巡组的队员又接到指挥中心指令,之前交通路南门巷道查处违停的地方,又被市民举报乱停车了。
于是,巡组队员按照指令再次前往南门巷道,却发现之前被贴了违停告知单的红色小轿车还停留在原地,而同样被贴了违停告知单的白色英朗轿车已驶离现场。可是谁也没想到,就是那辆开走了的白色英朗轿车却在之后做出了令人瞠目结舌的举动。
当晚21时30分左右,另一组警用摩托车巡组队员,在途经内江城区大同街十字路口时,被这辆车给别停了。该名驾驶员把警用摩托车别停后,摇下车窗质问交警是否对她开了违停罚单。
原来,该驾驶员在南门巷道处发现爱车被贴了违停告知单后,就打电话报警举报了在交通路南门巷道处被查处的其他车辆,并再三质疑交警的正常执法行为。在交警数次对其解释说明后仍不满意,竟开着车尾随另一组摩托车巡组队员行至内江城区西门桥路段,三次向警用摩托车做出别车的举动并恶语相向。
见女子情绪异常激动,交警要求该驾驶员立即熄火并出示证件,接受检查。但该驾驶员态度强硬,拒不配合。交警考虑到该驾驶员的车辆一直没有熄火,再加上之前别停警用摩托车的行为,交警果断控制了该女子,将其带到市中区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审查。在此过程中,驾车女子情绪激动,反复辱骂交警同时伴有手打脚踢交警的行为。
随后,该驾驶员因涉嫌以暴力、威胁方式妨碍公务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将进入司法程序被提起公诉。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刑法》寻衅滋事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寻衅滋事: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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