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一段视频引发网友热议,视频显示,北京地铁2号线上,一名男子在车厢内吃小龙虾,并将小龙虾的皮随手扔在车厢内。据北京地铁公司核实,乘务管理员曾多次劝阻男子不要在地铁内饮食,乱扔东西,但该男子均以“没有违法”为由拒绝。而针对这些奇葩事件,地铁公司坦言自己并无强制执法权。(12月14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各地有关地铁不文明行为的新闻此起彼伏,如大人让孩子在车内大小便、占座、随地扔垃圾等等,“没有最雷,只有更雷”。当然,也出现了不少令人感动的文明举止,如为不弄脏座位席地而坐的农民工朋友,有单手玩手机同时用另一只手淡定帮助残疾人的“单手哥”。然而,关于地铁不文明现象,尽管屡屡被曝光、讨论、批评,却犹如打不死的小强,总无法杜绝它的出现。如北京地铁吃虾男乱扔垃圾,始终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违法”,自己没有杀人放火,你能拿我怎么办?针对这些奇葩事件,地铁公司也坦言自己并无强制执法权。
明明如刺在喉,却又束手无策。事实上,《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四十条规定,乘客应当自觉保持车站、车厢的文明卫生——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废弃物、乱写乱画;禁止携带宠物乘车(警犬、导盲犬除外);禁止大声喧哗或者弹奏乐器、播放音乐等;不得踩踏车站和车厢内的座席。按照相关规定,违反该守则的,运营单位有权采取制止、劝离或者拒绝提供服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法移送交通部门或者公安部门处理。这也就意味着,地铁公司对将小龙虾皮扔车厢的乘客,在屡教不改的前提下,完全可以通知地铁公安予以强制带离,更可以效仿铁路部门“限乘黑名单制度”,将严重影响地铁文明的市民纳入限乘地铁的黑名单,根据情节程度给予不同限期的处罚。
显然,无论是否具备“强制执法权”,杜绝地铁不文明行为,地铁公司都责无旁贷,不能在劝阻无效后只是双手一摊表示“很无奈”,而应主动作为,否则就难免有下一个吃鱼男、吃瓜男再次冒出来。这好比一个没有治安执法权的公职人员,在遇到违法事件时也应从社会道德角度想方设法制止违法,而不能以没有强制执法权为由,一味安于做一个旁观者。
只要真正想作为,办法总比困难多。毕竟,“地铁社会”是城市文明的脚本,地铁文明仅靠个人自律、自我约束,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更多专业的方式和制度予以规范管理,同时也离不开地铁公司积极主动作为,在创造一个良好的道德引导环境上下功夫,让广大市民成为自觉维护乘车环境,抵制不文明行为的倡导者、参与者,让地铁真正成为城市的文明窗口。
(燕赵都市报 谢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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