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教训!无证酒驾朋友车,致1死1伤!台州这3人被判刑

来源:台州交通广播、今日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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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造成一死一伤的交通事故,肇事者王某首先想的不是自首,而是跟车主王某辉共同策划了找人顶罪的戏码,最终三人都被判了刑。

网络配图

王某辉和老婆王某燕都是河南人,来到玉环打工已有6个年头。2017年10月11日,王某辉和几个工友一起喝酒到凌晨3点,酒局过后,由王某辉开着自己的车将王某等人送回家。

送到了之后,几个人还意犹未尽,就下车在车边聊了起来。这时,王某突然上了王某辉的车,说要感受下开车的感觉。王某辉知道他没有驾照,但阻拦了一下没拦住。

而后,王某将车开到小里岙村路口时,迎面撞上了开着三轮摩托车打算去菜场买海鲜的夫妻颜某和孙某。车将他们俩直接撞飞,颜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孙某重伤。

“我当时没有停下来,很害怕,又太紧张了,只好往前面继续开,后来撞到了墙停下来,这段距离大概有100米左右。”王某回忆起当时的情景。

下车后,王某担心,自己是酒后无证驾驶,不仅无法获得保险理赔,而且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于是,他电话求助王某辉,最终,两人商量出了一个“馊主意”,由王某辉的妻子王某燕顶罪,王某携带车上的行车记录仪逃逸。

随后,王某辉、王某燕在事故现场被交警传唤到案,面对民警多次询问,二人一再证明系王某燕驾车发生事故,直至民警出示证据显示肇事者系一名男性后,被告人王某辉才不得不如实供述。

经玉环交警大队责任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颜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孙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王某辉和王某燕拿出了3.7万元赔偿金,并将保险公司理赔的12万元交给了被害人孙某及另一位被害人颜某的儿子颜某斌。

庭审现场,玉环市人民检察院以王某、王某辉、王某燕涉嫌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包庇罪提起公诉。颜某斌请求法院判决三人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家属办理丧事误工费等共计106万余元,另一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孙某请求赔偿金74万余元。

随后,王某辉、王某燕与颜某斌及孙某达成协议。王某表示尽管家中困难,家属仍然凑齐了10.8万元,希望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赔偿两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38余万元。王某辉犯危险驾驶罪、包庇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拘役五个月十五日,缓刑十个月;王某燕犯包庇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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