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下午,南宁市武鸣区一名驾校教练在教学员练车时,与电动车发生碰刮,造成两人受伤。事后教练非但没有以身作则积极处理事故,竟然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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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
小车和电动车相撞
据了解,事发当天下午,在南宁市武鸣区发生一起小车和电动车相撞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及乘员两人受伤。
接警后,南宁市公安局交警十五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往事发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理。
▲事故现场
现场,小车方当事人莫某指着身边一名姓黄的男子称:“他就是小车驾驶员。”但是这一说法立即遭到了电动车驾驶员的否认,电动车驾驶员坚称小车驾驶员不是黄某,而另有其人。
▲顶包者黄某。
办案交警于是对黄某进行询问,发现其神情、语气异常。随后民警走访了周边群众,并在事故现场附近找到了一处监控,发现黄某原来是“顶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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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让学员“跑路”
还找人来“顶包”
原来,莫某是驾校的一名教练,事发时正教授其学员学车。当学员驾车向右转弯时,与在辅道内正常直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在莫某的授意下,学员悄然离开现场,躲藏起来;而莫某则打电话叫黄某前来“顶包”,隐瞒事实。
▲教练员莫某。
目前,交警十五大队办案民警正在积极收集证据、笔录等材料,若“顶包”及肇事逃逸事实成立,“顶包者”将按照《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处于1000至5000元罚款;
真正的驾驶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广西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以“造成事故后逃逸”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予以处罚,面临共计2500元的罚款,若情节严重的,还可并处最高20日的行政拘留。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交警部门还会将调查结果通报交运局,对驾校以及教练员进行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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