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乐区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孙某、赵某等22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窝藏罪等罪名向长乐区法院提起公诉。
12月12日上午,长乐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长乐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这起案件影响广泛、涉案金额高,是一起典型的涉黑涉恶案件。该案也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被查办的福州首例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领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喷漆砸窗 这伙人手段恶劣
2015年12月起,孙某、赵某等人先后注册多家公司,陆续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和负案在逃人员,未经批准擅自以公司为幌子,到处张贴小广告,以无抵押、低利息的广告诱骗受害人,非法发放高利贷款牟取暴利。在此过程中,他们“砍头去尾”,受害人实际拿到手的金额可能只有百分之六七十。若受害人感觉利息太高,拒绝借款,他们便会要求受害者缴纳“看点费”。“看点费”高达一两千块钱,以此胁迫被害人借款。
讨债过程中,若受害人还不上高额利息,他们就大肆实施违法犯罪,到受害人住所堵锁眼、砸窗户、喷油漆等,甚至非法拘禁受害人,进行威胁、恐吓。
他们的行为已侵犯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权利,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提前介入 拔除社会毒瘤
最初,这起案件只是一起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小案件,因涉案金额小难以达到立案追诉标准,且是否涉及寻衅滋事等罪名尚有争议。
长乐区检察院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在提前介入审查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该案可能是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涉黑案件,即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动配合,有效引导侦查,及时深挖彻查,实现了四个转变,将这一社会毒瘤拔除。
由原来的故意毁坏财物小案转变为福州首例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黑社会性质组织大案;
二
涉案人数由原来的10人转变为起诉22人;
三
罪名由原来的故意毁坏财物一罪转变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等10个罪名;
四
卷宗材料由10卷变为100多卷。
让我们一起看看,福建新闻频道对本案的报道 ↓ ↓ ↓
视频来源福建新闻频道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
来源 长乐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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