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交警在长江隧道查处多起“隧道不打灯”违法行为!

2018年12月15日起,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利用电子警察在上海长江隧道查处“隧道不打灯”违法行为,违者罚款200元。12月15、16日两天,交警已经查处多起此类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提醒:进入隧道时应开启灯光,对于习惯使用“自动感应式大灯”的驾驶人,应确保灯光正常开启,同时切勿使用远光灯,控制好车速,谨慎驾驶。典型案例详见

典型案例

1

12月15日 沪A7F707

2

12月15日 沪L32317

3

12月15日 苏JWT563

4

12月15日 沪AYQ233

5

12月15日 沪A328KO

6

12月16日 沪BQW860

7

12月16日 沪AD91771

8

12月16日 沪EZ8173

9

12月16日 浙GM6E39

10

12月16日 赣F87799

公安交警部门友情提醒

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进入隧道时应开启灯光,对于习惯使用“自动感应式大灯”的驾驶人,应确保灯光正常开启,同时切勿使用远光灯,控制好车速,与前车拉大车距,谨慎驾驶。

资料:市公安局交警总队

编辑:孔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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