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潍坊12月18日讯目前,寿光全市上下正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计划用100天的时间,重点打击各类涉黑涉恶团伙及个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群众安居乐业。12月17日,寿光市公安局古城派出所公布了最近破获的一起“偷沙案”和寻衅滋事案,而且两个案件均系统一人所为。
近日,古城派出所接到某村村民报警称,他的建筑用沙接连两次被盗,损失价值约450元左右。接到报警后,古城派出所立即展开侦查,很快便锁定该村的郑某某(男,56岁)。调查发现,在未经沙主人允许的情况下,郑某某先后两次找人开铲车偷走建筑用沙4方左右。
本以为案子就这样结束了,可是民警在走访村民时,有的村民对这位郑某某的评价是欲言又止,似乎还有事情要反映。在办案民警的一再追问下,村民反映郑某某平时在村内名声很差,因与隔壁养鸭户大功(男,化名)存在矛盾,在明知大功转让鸭棚给刘某某后,仍心存怨恨,先后两次给鸭棚断电,而且还在村内生产路上设置障碍,导致村民无法正常出行。尽管郑某某的恶行给村民们带来了诸多不便,但因害怕报复,村民们都敢怒不敢言,见到郑某某就躲得远远的。
专横跋扈的郑某某被警方依法拘留
扫黑除恶工作是当前公安工作的重中之中。了解这一情况后,古城派出所立即安排警力加大侦破力度,及时走访村民固定证据。随后民警将郑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询问,郑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因涉嫌盗窃、寻衅滋事,寿光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两项行政处罚合并执行,决定给予郑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据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离不开群众的广泛支持。对于公民举报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一经查实的,根据《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将视情况给予每起1000-10000元的奖励;对重要线索给予每起10000-50000元奖励;对重大线索予以重奖。对于公民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保密,严禁任何人泄露举报信息,并采取严格措施依法保护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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