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北方冷空气影响,崇左接连几天都是细雨绵绵,寒风刺骨。
12月11日晚22时许,一声急促的电话铃声惊醒了崇左市宁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
报警称:在宁明县城宁爱街中医院斜对面路段,有一男子侧卧在路边停车位呼呼大睡,酒气熏天,不省人事,身前还侧翻着一辆电动自行车,疑是交通事故。
接警后,该大队民警立即冒雨赶往事故现场。在现场,民警看到一男子睡倒在在路边停车位上,他的身旁是一辆电动车。任凭路人叫唤,当事人也无动于衷。民警看到路上不时有摩托车、小轿车呼啸而过,情况十分危急。
见此情景,民警赶紧上前,一边为其撑伞遮雨,一边合力把当事人扶到路边店铺,并嘱咐店主帮忙烧热水让当事人喝下暖身子。
通过多方努力,当事人终于缓缓醒来,在确认当事人身体并无大碍后,民警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发现现场路面既没有刹车痕迹,肇事的电动自行车也没有任何刮擦、碰撞痕迹,疑似是一起酒后驾驶自翻的交通事故。
经了解:当事人古某当晚参加朋友喜宴,高兴之余不免多喝了两杯,才造成此次骑车自翻事故。看到醉醺醺的当事人被民警妥善安置到路边的店铺,安然无恙,其家属再次对路过的热心市民和执勤民警表达谢意。
妥善处理好一切后,民警们不忘现身说“法”,告诫当事人及其家属酒驾的危害。
交警提醒各位,
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汽车都是被禁止的,
希望广大驾驶者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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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纪聿
值班主任:广西新闻网刘清
值班编辑:广西新闻网王珏
资料来源:崇左交警、930老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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