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假币15万被追诉,一审获刑五年

近日,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追诉的樊某吉非法运输假币一案宣判,被告人樊某吉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案情回顾

2014年6月12日,樊某吉打电话给劳某宇问是否要假币,劳某宇说要。樊某吉问韦某安(已判刑)是否有办法弄到假币。2014年6月22日16时许,韦某安在柳州市柳石路唐门KTV门口用20800元向一名男子购买了15万元假人民币。6月23日15时许,樊某吉找到黄某(已判刑),叫黄某租一辆车搭樊某吉和韦某安到钦州出售假币,答应给黄某1800元作为报酬。黄某答应后去来宾车行租了一辆东风日产小轿车,搭韦某安、樊某吉携带假币去钦州。24日凌晨0时10分,黄某开车搭韦某安、樊某吉到钦州恒商大酒店门口。黄某在车上等,韦某安拿着假币和樊某吉一起到恒商大酒店1611房里等候与劳某宇交易。24日0时40分,民警将韦某安和黄某、樊某吉抓获,缴获149900元假币。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在2014年办理黄某运输假币一案时,查阅黄某运输假币一案的卷宗,发现同案还有韦某安和樊某吉参与运输假币。检察官认为该案还有樊某吉、韦某安需移送审查起诉,就向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送达钦北检公诉补诉〔2014〕57号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

2018年2月,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将樊某吉移送审查起诉。2018年6月,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追诉的樊某吉非法运输假币一案宣判,被告人樊某吉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至此,樊某吉、韦某安、黄某三人运输假币均得到了法律的严惩。

假币流通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我国法律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总面额达到一定数量的,都会被立案起诉。

来源:钦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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