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宁夏高速交警五大队“百日安全行动”违法行为大曝光
为全面推进当前正在开展的“百日安全”行动、西北片区联合整治行动,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高速交警五大队厉兵秣马,秉持逢车必查、逢违必纠、执法必严的工作原则,全面整治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系列曝光之一无证驾驶:2018年12月15日晚上20时许,罗某惠驾驶宁E牌轻型普通货车沿京藏高速公路由南向北方向行驶至中宁收费站出口时,被高速交警五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处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载货汽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最终,罗某惠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系列曝光之二疲劳驾驶:2018年12月16日凌晨2时50分许,张某华驾驶辽C牌重型仓栅式货车沿京藏高速北向南方向行驶至1333KM+850M处时,由于驾驶人张某华连续长时间驾驶车辆,致使其驾驶车辆与高速公路中央护栏发生碰撞,导致车辆无法移动。随后,经五大队民警勘验、调查证实:最后,张某华是因疲劳驾驶导致事故发生,被处以罚款200元的的处罚。
违法行为系列曝光之三倒车、违停:2018年12月15至17日倒车、违停车辆进行系列集中曝光。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一:广大人民群众出行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合法、安全、有序出行。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违规上路、害人害己。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理。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二:驾驶员在驾车上道路行驶前,必须要保证好足够的睡眠,如果在高速公路行驶途中感到疲劳困乏,请行驶至就近的服务区或者从就近收费站驶出,将车辆停于安全地带进行休整,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切勿疲劳驾驶。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三:高速公路车流量较大,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应提前看清指路标牌。如果错过收费站或者分道口时,千万不要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应向前行驶至下一出口后再返回。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四:机动车在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如车辆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无法继续行驶时,一定要第一时间将车辆移动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打开双闪警示灯,将同车人员转移到护栏板外并在来车方向150米外摆放三角警示标牌并及时拨打报警救援电话等候救援。
供稿:宁夏高速交警五大队通讯员周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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