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五起,广州: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暂停17天

12月17日,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

将于2018年12月底至2019年1月上旬

进行系统升级,

期间将暂停相关业务办理

公告全文

一、系统升级及暂停时间

系统升级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0时至2019年1月13日(星期日)24时,2019年1月14日(星期一)起恢复正常业务办理。

其中,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6日为机房搬迁与数据迁移时间,2019年1月7日至13日为系统内部调试时间。

二、系统升级期间暂停办理业务范围

1.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缴存、自愿缴存、提取、自愿缴存提取、转移、对账簿、查询和信息变更等所有归集业务。

2.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放款、贷后变更和查询等所有贷款业务。

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的个人和单位网上办事大厅相关业务。

4.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所有业务。

三、系统升级期间照常办理业务范围

1.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业务。

2.住房公积金执法业务登记受理。

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办事处、管理部各服务窗口正常接受咨询,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正常受理在线咨询、投诉业务。

四、注意事项

1. 2018年12月27日(星期四)前,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仍未收到缴存职工转移资金数据信息的,异地转入业务将推迟到新系统上线后处理。

2.暂停有关业务办理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支付业务,将推迟到2019年1月14日(星期一)后分批支付。

3.暂停有关业务办理期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还款正常扣款,借款人需确定还款账户有足够还款额,若发生逾期将无法进行逾期还款并产生罚息,业务恢复办理后才能申请逾期还款。

划重点:相关问答

关于公积金贷款

1、住房公积金系统升级期间暂停办理的贷款业务有哪些?

答:暂停办理的业务有贷款申请资料收件、贷款审批、签署借款合同面签、规模放款审批、进度查询、资金监管、贷款相关信息贷前贷后变更(包括基本信息修改、撤销贷款、放款失败修改、提前还款、缩期、展期、供楼账号变更、还款方式变更)、抵押权涂销、贷款逾期补扣、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等除正常还款外的所有贷款业务。

2、住房公积金系统升级暂停办理业务期间,贷款供楼款项是否正常划扣?

答:暂停业务期间,供楼款项正常划扣,请借款人于固定还款日前务必关注供楼账号中的余额是否充足,以保证正常扣款,若发生逾期将暂时无法进行逾期还款并产生罚息,待业务恢复办理后,才能申请逾期还款。

3、住房公积金系统升级暂停办理业务期间,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吗?

答:不可以。

4、住房公积金系统升级暂停办理业务期间,可以申请变更供楼账号吗?

答:不可以。

5、住房公积金系统升级暂停办理业务期间,如果出现供楼款项划扣异常,该怎么办?

答:暂停业务期间,若职工还款账户在固定还款日前有足额资金,但未划扣的情况,请保持还款账户上的余额充足,等待划扣即可。因中心系统问题导致未按时划扣的,将不会对职工的征信记录造成影响。

6、住房公积金系统升级停办业务前已经递交了贷款申请,是否会受到影响?

答:停办业务期间暂停录入、审批等所有贷款业务,停办业务前已录入贷款系统但未放款的贷款申请,将在恢复业务后继续办理。受停办业务影响,贷款办理和审批时间将有所延长,请各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

关于公积金提取

1、之前已经办理了约定提取的,停办业务期间是否会按时到账?

答:停办业务期间支付业务也会暂停,约定提取的资金支付将推迟到2019年1月14日后分批支付。

2、住房公积金系统升级停办业务期间可以办理提取业务吗?

答:停办业务期间(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13日)个人提取业务暂停办理,所以原打算在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13日时间段办理提取的职工请提前做好安排,适当提前或延后办理。

3、在停办业务以前办理了提取业务,提取资金在业务暂停期间会到账吗?

答:在停办业务之前受理的提取申请,我们将在停办业务后完成后续审批转账工作,无特殊情况将在职工提交申请3天内到账,请职工留意银行账户。如遇问题不能顺利完成审批的,将在恢复办理业务后处理。

公积金转移

1、异地转入广州的住房公积金,12月27日前提交了转入申请,是否会受到停办业务影响?

答:若职工在异地的资金在12月27日(含)前转到广州中心,将不受影响;若职工在异地的资金在12月27日后才转到广州,将在恢复办理业务后才能处理入账。

其他问题

1、住房公积金中心系统升级停办业务期间如何追缴公积金?

答:停办业务期间,职工需追缴的,可携带劳动关系和工资收入证明材料到单位所在区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登记,但因业务系统关停,无法即时立案。

2、住房公积金系统升级停办业务期间可以办理单位业务吗?

答:停办业务期间(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13日)所有单位业务都不能办理,所以单位12月份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业务需在12月28日前完成。2019年1月份的汇缴在1月13日以后才能办理,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安排。

3、停办业务期间,需咨询或投诉住房公积金问题,怎么办?

答:可通过中心网站“互动交流”栏目提出,或前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咨询投诉。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