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即将过去
临近年底
很多事情都快到截止时间了
需要抓紧时间办理
不然会吃亏
到底哪些事情需要在年底办?
一起来了解!
临近年底,许多地方开始集中办理当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保报销。
关于医保报销的时限,各地规定有所不同。以北京为例:每年12月20日(节假日顺延)前申报结算当年12月15日前发生的医疗费用;12月15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次年的1月20日(节假日顺延)前申报结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当年医疗费用清结日期。
具体相关事宜可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关于年终奖的发放,法律没有硬性规定。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单位就应该按照约定或者规定发放。
企业设定年终奖时会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中明确奖金的发放人员范围、条件和标准。通常来说,年终奖会在每年12月底至次年1月初之间发放。若单位未按约定时间发放年终奖,则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程序维权。
辞旧迎新,不少人都想在新的一年换一份更理想的工作。辞职的时候是否需要单位批准呢?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劳动者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来源:FM93交通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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