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残疾鉴定,大家可要分清了!

日常生活中,大家最不想遇到的事情就是发生意外。若受伤比较严重影响到日常的生活事宜,就不得不进行索偿。但很多人对于索偿的程序都存在不清楚的情况,往往要带伤跑上好几个单位,仍未能办妥有关手续。为此,本文为大家说说意外受伤后容易混淆的鉴定事项,让大家有个概念。

壹、工伤认定

若在上下班途中或者工作过程中受伤了,就有可能涉及到工伤赔偿的问题。但工伤无论轻重,均需要进行认定,一旦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将予以赔偿。由于工伤保险属于社保的一部分,工伤的认定由劳动主管部门负责。在发生可能涉及工伤的意外后,用人单位或伤者应当及时上报当地劳动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听取事情发生经过,结合有关证据后作出《工伤认定书》。劳动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属于行政行为,若用人单位或者伤者不服认定结果,可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而工伤认定,只是确定伤者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能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处理,但并不会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要确定具体赔偿标准,则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工伤认定为前置程序,大家应当优先办理。

贰、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对劳动能力的鉴定是一项复杂而困难的工作,它涉及医学、伦理学等有关的知识,并依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性规定,是在明确的鉴定标准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被鉴定人的病情后做出的。鉴定机构一般为劳动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申请鉴定时需要递交《工伤认定书》作为凭证。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分为十个等级,根据等级不同,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应待遇。但该鉴定结果只能用于工伤待遇的计算与确定,不能用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

叁、残疾鉴定

残疾鉴定又名伤残鉴定,一般是确定伤者的伤残等级,与之前的劳动能力鉴定相似,分为十个等级,但鉴定使用的标准却与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不同。一般是由司法机关登记名录中的鉴定机关进行鉴定,需要收取相应的鉴定费。最终的鉴定结果是用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数额计算与确定。常见于交通事故纠纷与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当中。

肆、区分清楚

发生意外后,很多当事人并不清楚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赔偿项目与法律关系。未能区分清楚两者,及时进行对应的鉴定,造成部分合理的赔偿款项未能及时主张。

请记住工伤赔偿需要进行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人身损害赔偿则需要进行伤残鉴定。而在我国大多数地区的法院,对于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是支持双赔的,所以有时候当事人两个鉴定均需要办理。由于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鉴定均需要在合适的时间进行,若错过时间就有可能造成无法鉴定的情形。适当的时间申请对应的鉴定十分重要。区分清楚两者亦可以避免被人忽悠。

伍、《我顾问》温馨提示

意外受伤大家都不愿意碰上。但碰上了只有及时准确地提出索偿,才能避免事情不了了之。若造成伤残或者劳动能力丧失,索偿事项就更不能马虎放松。因为赔偿款项是日后生活的基本保障,一旦错误处理赔偿事项,将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为大家简述伤残鉴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的事宜,实际上亦是想让大家日后遇到有关事项时能够应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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