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鄂州一包工头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捕

在我国,不知有多少农民工离家别妻,抛家舍业,为城市建设和发展付出了辛勤汗水,作出了重大贡献。他们用辛苦赚来的工资,奉养父母,供孩子读书。在他们的身后,他们的父母要常年忍受着寂寞和孤独,他们的孩子成了留守儿童,在天真烂漫的眼里挂着期盼的泪水。

可是,却有这么一些人,他们置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于不顾,拖欠农民工工资,有的甚至“跑路”恶意欠薪,出现农民工讨薪事件,成为一道社会不和谐的音符。

近日,鄂州警方根据劳动监察部门移交的线索,成功帮助一农民工追回血汗钱并将该恶意拖欠劳动报酬的网逃男子抓获。

王某(男,31岁)是鄂州市梁子湖区人,2014年至2017年,其承接湖北省潜江市某小区房屋装修工程,期间雇佣了农民工万某(男,64岁,鄂州人)。

工程完工后,王某未结清万某薪酬14400元,万某之后多次向王某讨要拖欠的劳动报酬,而王某以开发商工程款未完全结清等理由拒绝支付万某的薪酬。

因多次向王某讨要薪酬未果,2018年11月12日,万某向梁子湖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梁子湖区劳动监察大队多次电话联系做王某工作,但王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并“失联”。梁子湖区劳动监察大队给王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现指令书薪酬还款时间已过,王某还未支付劳动报酬到万某全手中,遂将该案件移交鄂州市公安局梁子湖区分局太和派出所。

太和派出所民警一直寻找嫌疑人王某,要求其见面未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王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派出所立案侦查,经过网上通缉王某被杭州铁路公安处杭州派出所在杭州东站西广场抓获。

太和派出所民警接回王某到所接受讯问。经讯问,王某如实供述了其2014年至2017年期间拖欠万某薪酬14400元的恶意拖欠劳动报酬的犯罪事实。

经民警协调,王某现已还清万某的薪酬14400元和其他费用1600元,共计16000元,万某当场写下谅解书,目前王某已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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