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女士今年30岁,自称是做平面模特的,近日她去一家美容院做SPA,本意是想养生,谁知双腿却被烧伤了,腿部留下水泡和鲜红的疤痕,索赔4万却遭拒,理由竟是余女士没有固定工作。
余女士说,平时工作也比较辛苦,可能是因为平时工作时,腿部穿的比较薄受了风寒,导致现在年纪轻轻,双腿就开始出现酸痛的症状,来到这家美容理疗院想去去寒气,余女士说,当时技师用一次性保鲜膜将她的膝盖捆绑住,……
于是她便问技师这是什么东西,技师却并不理会她,只是在一旁掏出打火机,把火点燃了,于是害怕的闪躲了一下,瞬间酒精被点燃,技师说当时是余女士提出要去腿部寒气,于是她才给余女士做的火疗,但是店里的负责人却表……
余女士的烧伤诊断证明书上写的是,2-3度下肢烧伤,门诊病假证明书上,写的是建议休息一个月,据照片看余女士的膝盖附近烧的起了水泡,留下不少鲜红的疤痕,店里的负责人解释,余女士的腿不会留疤,小的水泡两三天……
余女士说她平常每个月的收入三四万很轻松,所以她要求店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共计4万8千元,但是店方以余女士没有固定工作为由拒绝了,并表示出于人道主义,结合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他们愿意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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