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中学生违规驾驶电动车,查处正在进行中

为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监管,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减少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12月17日上午,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防城大队组织警力对防城港市第三中学、第六中学校门口开展学生驾驶电动车集中整治行动,严查学生未到法定年龄驾驶电动车上路、驾驶无牌电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行动中,执勤民警对未到法定年龄的学生驾驶电动车以及停放在校门口的无牌电动车进行依法暂扣,并联合学校,通知学生家长带齐证件到防城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并学习,由学校和家长进行进一步的教育和监管。同时,执勤民警利用放学时间通过典型案例向学生及家长详细讲解学生未满法定年龄驾驶电动车上路的危害,积极引导中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营造严格有序、文明规范的交通环境。

此次整治行动,共暂扣电动车19辆,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有效遏制了学生违规驾驶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严格有序、文明规范的交通环境。

蜀黍提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开电动车。未成年人对车体控制能力较差,加之法律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法规,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家长朋友们一定要加强教育监护,叮嘱小孩注意交通安全。

来源:防城港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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