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通事故造成最多因伤害死亡!男性比例远超女性
2017年青岛市共收到监测病例报告93745例,因伤害死亡3151例。伤害发生的原因居首位的是跌倒/坠落,因伤害死亡的首因是机动车辆交通事故。
19日,青岛市市卫计委发布《青岛市2017年伤害监测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2017年,青岛市通过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门急诊因伤害就诊的病例监测,共收到监测病例报告93745例,男性58669例,占全年发生数的62.58%,女性35076例,占全年发生数的37.42%,男性高于女性。
年龄分组中,0-14岁10123例占10.80%;15-24岁9973例占10.64%;25-44岁31885例占34.01%;45-59岁共24912例占26.57%;60岁以上共16852例占17.98%,中青年人群所占比例最高。
户籍分布,本市/县79531人占84.84%,外埠14083人占15.02%,外籍131人占0.14%。
在受教育程度上,高中或中专25580例占27.29%,大专11106例占11.85%,初中27818例占29.67%,大学及以上6153例占6.56%,受教育程度越高发生病例越低;文盲、半文盲4232例占4.51%,未上学儿童4380例占4.67%,小学14476例占15.44%。
在职业上,专业技术人员14377例占15.33%,农牧渔水利生产人员14008例占14.94%,在校学生9934例占10.60%,家务9310例占9.93%,商业及服务人员8999例占9.60%,办事人员8298例占8.85%,离退休人员7173例占7.65%,生产设备操作人员4390例占4.68%,学龄前儿童4296例占4.58%,待业1986例占2.11%,军人742例占0.79%,其它或不详10232例占10.92%。 年龄分组中,0-14岁10123例占10.80%;15-24岁9973例占10.64%;25-44岁31885例占34.01%;45-59岁共24912例占26.57%;60岁以上共16852例占17.98%,中青年人群所占比例最高。
伤害发生地点:居前五位的是家中31286例占33.37%;公路/街道29623例占31.60%;公共居住场所10922例占11.65%;工业和建筑场所8937例占9.53%;学校与公共场所3772例占4.02%。
伤害发生的原因居首位的是:跌倒/坠落26598例占28.37%。从性别来看,男性前五位伤害原因为跌倒/坠落、机动车车祸、钝器伤、刀/锐器伤、动物伤;女性5位伤害原因为跌倒/坠落、动物伤、机动车车祸、非机动车车祸、钝器伤。伤害发生时的活动以休闲活动所占比例最高,占28.65%;其次是驾乘交通工具,占17.90%;再次是家务,占16.51%。
2017年青岛地区因伤害死亡3151例,其中青岛市居民因伤害死亡2542人,外阜人口因伤害死亡609人,无外籍人口因伤害死亡。青岛市居民因伤害死亡前五位原因是: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占22.46%,机动车以外的运输事故占19.24%,自杀占13.65%,意外中毒占11.53%和意外跌落占11.05%。
溺水死亡是青岛市0-14岁儿童的第一位杀手。2017年儿童溺水死亡率为1.34/10万,较2013年(1.86/10万)下降27.96%。
2017年自杀死亡率4.32/10万,较2016年下降18.80%,自杀死亡位居伤害死亡第三位。自杀人群中男性高于女性(男性4.97/10万、女性3.67/10万),而因伤害死亡的女性中自杀居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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