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讯(融媒体记者 马冬胜)12 月 15 日晚,沧州任丘市公安局永丰路交警中队和石门桥镇交警中队联合夜查。22 时 30 分许,一辆白色小型客车驶来,交警上前示意停车,没想到司机看到交警后迅速改道驾车逃跑,但是因慌不择路,竟把车开进了检查卡点附近的永丰路派出所(永丰路交警中队)大院。
紧随其后的几名交警在准备调取大院监控,寻找驾驶人的时候,一名男子从角落里走出来,承认自己是驾驶人。经询问,驾驶人赵某某,男,38 岁,四川人,现居住任丘市。系统信息显示,赵某某今年 2 月份曾在辛集市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记 12 分。
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赵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113 毫克,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按照规定,民警立即叫来医务人员对其进行了抽血采样。12 月 17 日上午,血样已送往沧州鉴定中心进行检测。赵某某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和二次酒驾将面临法律的严惩。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 冯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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