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在身上纹上了 " 开 " 字纹身,2016 年 12 月,林某开邀集成员组建 " 开家军 ", 故意实施了多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
12 月 20 日,宁乡市人民法院依法对 " 开家军 " 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集中宣判,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林某开、杨某、蔡某洋等 6 名 " 开家军 " 成员分别判处九年至二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 开家军 " 式的滑稽
2016 年 12 月,林某开邀集蔡某洋和杨某、宋某水、刘某龙、易某、陈某、尹某宗、舒某文、林某、李某业、蔡某颂(已另案处理)、蔡某关(已判刑)、贺某文(已判刑)等人成立所谓的 " 开家军 "。
他们日常以 " 开家军团 " 的微信群为联系渠道,部分成员统一在身上纹上了 " 开 " 字纹身。林某开为巩固 " 开家军 " 成员之间的交流,在宁乡市某宾馆租了一间房存放打架工具,并方便不回家的 " 开家军 " 成员居住。
在以上前提下,其他 " 开家军 " 成员听从林某开和杨某等人指挥,相互抱团,通过微信群邀集相关 " 开家军 " 成员进行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KTV 引发的 " 血案 "
2017 年 1 月,易某与胡某明等人在宁乡市玉潭镇某 KTV 唱歌时无故被人殴打。易某后与人在电话内发生言语冲突后并定场地 " 约架 ",随后,易某将此事告知 " 开家军 " 其他人。
林某开准备了 7、8 根钢管放在车内,而后纠合蔡某洋及宋某水、李某、周某明、陈某等人赶至约架地点附近。当看到约架对象(胡某明、阮某进)抵达目的地时,林某开负责分发钢管,双方发生对打。
在此过程中," 开家军 " 部分成员不同程度受伤,阮某进的伤情为轻微伤。
" 多嘴 " 引发的 " 约架 "
2017 年 9 月,孙某旺、孙某鑫(均已另案处理)、陈某娇等人在宁乡市某 KTV 唱歌期间,林某(另案处理)等人后至唱一首歌离去后,受同行人员的挑唆,与孙某鑫发生争吵并约架。
孙某旺与孙某鑫均邀集了部分人员并捎带部分打架所需的工具;林某则将此事告知林某开,林某开带着其 " 开家帮 " 部分成员赶赴约架地点,双方发生打斗,部分人员受伤。
民警赶至后,遂逃离现场。
凌晨街边,恶意寻衅
2017 年 4 月,贺某文(已判刑)邀请林某开和阮某进(已判决)、蔡某关(已判决)、彭某坚(另案处理)等人在宁乡市某 KTV 为其庆生。次日凌晨,被害人一行在路边等车时,阮某进驾车故意快速通过,双方引发争执。
蔡某关便打电话给林某开,告知双方已经打起来让其快点过来,随后,林某开等人赶至现场。双方发生打斗。
经鉴定,被害人王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被害人刘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法院判决
2018 年 6 月至 10 月期间,宁乡法院分别受理了检察机关起诉林某开等人的四起聚众斗殴案,通过证据审查和庭审调查,初步判定背后存在一个由林某开组织领导的犯罪集团。宁乡法院主动摸排出 " 开家军 " 案线索后,建议检察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期间又抓获了 " 开家军 " 的其他成员。而后,检察机关补充了证据并变更了起诉内容。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 年 1 月以来,以被告人林某开为首要分子,经常纠结 " 开家军 " 成员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了多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开多次组织、领导被告人杨某、蔡某洋、尹某宗、宋某水等 " 开家军 " 成员,持械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情节严重,并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按照每个人在组织中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并根据各自所犯的罪行,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通讯员周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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