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同版“仙人跳”昨日公开宣判丨曾先后对21名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抢劫

利用网络寻找男性同性恋人员,在介绍同性人员卖淫后,利用同性嫖娼人员不敢、不愿报警的心理,敲诈勒索钱财,上演男同版“仙人跳”。昨日,南岗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

王博清、张楠楠、关乔、张兴伙同张新晨(涉案人为化名),在同性恋网站寻找男性同性恋人员,在介绍同性人员卖淫后,利用同性嫖娼人员不敢、不愿报警的心理,敲诈勒索钱财。

王博清等人形成分工明确、成员固定、以王博清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王博清负责通过同性恋网站联系同性恋人员、出资开房、收取和分配赃款等,为该集团的组织者;崔魏、张新晨负责与同性人员发生性关系;张楠楠、张兴负责在关乔或张新晨与同性人员发生性关系后进行敲诈勒索。所得赃款由张兴分得10%,其余90%赃款由王博清、张楠楠、崔魏或张新晨均分。

南岗法院审理查明

自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7月10日,王博清等人有分有合,先后对高温文等21名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

其中王博清参与21起,敲诈勒索金额12.24万元;

张楠楠参与20起,敲诈勒索金额11.99万元;

关乔参与14起,敲诈勒索金额7.92万元;

张兴参与10起,敲诈勒索金额5.48万元。

在实施敲诈勒索的过程中,王博清等人有分有合,先后对李多林等3名被害人实施抢劫。

王博清、张楠楠参与实施抢劫3起,金额8000元;

张兴参与实施抢劫2起,金额8000元;

关乔参与实施抢劫1起,金额7000元。

为实施敲诈勒索、抢劫犯罪,王博清通过同性交友网站先后联系8名同性恋人员,介绍关乔、张新晨到指定地点卖淫8次。

南岗区法院认为,王博清、张楠楠、关乔、张兴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相威胁或者使用暴力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

王博清多次介绍他人卖淫,其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

王博清等人为实施犯罪而组成犯罪集团,王博清系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张楠楠、关乔、张兴在分别参与的抢劫犯罪、敲诈勒索犯罪中均系主犯,应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5名被告人因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介绍卖淫罪分别被判处六年至二十年,并处罚金。被告人退赔违法所得给相应被害人。(涉案人为化名)

来源:新晚报

实习生 高晓菲 记者:王骁

编辑:刘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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