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恶团伙拘禁工人:连续工作近20个小时,有人手指被冻掉

生活报20日讯(记者栾德谦)声称“每天130元供吃住”,骗来后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不给工钱……20日上午,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宣判了三起涉恶案件。

网络配图

人才市场门前骗走连打带骂强迫干活

20日上午,生活报记者从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了解到,第一起宣判案件为,被告人刘某、王某、张某强迫劳动一案。

经哈铁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于2013年至2018年4月伙同他人在哈尔滨市人才市场、哈尔滨火车站等地,采取以每天120元或130元的工资待遇、供吃住等欺骗手段招募工人,并纠集被告人王某、张某以及“高某”、“苏某”、“陈某”(均另案处理)通过扣押被害人身份证、辱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分别强迫周某等19名被害人,在哈市道里区盛和世纪小区、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盘古镇等地进行劳动,甚至连续工作18、9个小时不让休息,春节期间不准回家,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共获得赃款30余万元。三名被告人以强迫他人劳动的方式为其获取经济利益,在劳动用工行业形成恶势力组织,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哈铁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王某、张某以暴力、威胁和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其行为已构成强迫劳动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从外地招募工人强迫劳动致手指冻掉

同类案件第二例为,被告人王某、郝某、赵某、麻某强迫劳动案。

经哈铁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于2014年至2018年5月2日期间,纠集被告人郝某、赵某、麻某、“孙胖子”(另案处理)等人,先后在宾县英杰乡某景区、兰西县某养猪场等工地,对从外地招募来的被害人王某等十二名被害人,采取扣押被害人身份证、辱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分别强迫从事长时间、超负荷体力劳动,致使二名被害人手指冻掉,并拒不支付被害人劳动报酬,共获得赃款十余万元。

被告人王某还曾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达30余日。被告人王某、郝某、赵某、麻某强迫他人无偿劳动的方式为其获取经济利益,在劳动用工行业形成恶势力组织,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哈铁法院认为,四名被告人以暴力、威胁和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劳动罪。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郝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赵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麻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从哈站骗到齐市干活赚30万一分不给

同样类似的案件还有被告人辛某武、金某、辛某强迫劳动案。

经哈铁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28日期间,被告人辛某武在哈尔滨火车站等地,以诱骗的方式招募工人,并纠集金某、辛某、“高某”(另案处理)、“举某”(另案处理)先后在齐齐哈尔市南部湾广场建筑工地等地,采取暴力、胁迫和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分别强迫唐某等12名被害人从事长时间、超负荷劳动,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共获得赃款30余万元。三被告人通过强迫他人无偿劳动的方式为其获取经济利益,在劳动用工行业形成恶势力,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哈铁法院认为,三被告人采用暴力、威胁和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其行为构成强迫劳动罪。一审判处被告人辛某武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金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辛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