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主低价收进小贩的烟花爆竹想牟利 结果被罚5000元

图说:12月19日,崇明警方在例行检查中查处了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崇明公安供图

新民晚报讯(记者 陈浩)临近年末,崇明公安进一步加强辖区内烟花爆竹管控力度,针对年末岁前可能出现的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排查,加强源头管控。12月19日,崇明警方在例行检查中查处了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12月19日上午,崇明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内杂货店开展例行走访排查过程中,从张某开设的小店内查获了十二条1000响的小型鞭炮、两条2000响的小型鞭炮和两捆16只高升爆竹。

小店店主张某自称,这些烟花爆竹是一个小贩找到他,说手里有一些库存的爆竹,想低价出售。张某称因小贩开价很低,觉得有利可图,于是收购后放在店内贩卖。张某说:“我是贪了一点小利,这个行为肯定是不合适的。”

目前,崇明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张某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并没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被没收的烟花爆竹将转交消防部门进行处置。

警方提示:上海对烟花爆竹的储存和销售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商家必须持有许可证才可以销售烟花爆竹。市民若发现有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也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城市安全和环境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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