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月19日)清晨,15岁的刘慧铭离开了。2018年9月19日,她登记了自愿捐献遗体。昨天7:30分,遗体已交接至莆田医学院。这也是我县2010年红十字会独立建制以来完成的第四例遗体捐献。
刘慧铭是郊尾镇人。2013年,查出身患再生障碍性贫血,父母都是普通的打工者,家里就这么一个孩子,刘慧铭的病情让这个家庭蒙上了阴影。这些年,她的母亲为了照顾她无法工作,一家人的生计以及医疗费就靠父亲打工维持。
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家庭却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今年四五月份,随着刘慧铭病情的加重,这个家庭主动提出要登记遗体捐赠,并多方联系相关部门,并于9月19日,最终在我县红十字会登记。
据记者从县红十字会了解到,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孩子也是希望最后能对社会做点贡献,能体现价值。”刘慧铭的母亲告诉记者。而这位母亲也表示,希望通过医学研究,让生命以别样的方式得以延续。此外,失去独子的母亲也希望能领养一个孩子。
每一个生命的离世,
都充满了悲痛与心酸,
万物的来和去都有他的时间,
这个可爱的女孩,
把爱和希望留在了人间。
刘慧铭及其家人做出捐献遗体的举动,
无疑已经超出了世俗的认知,
是对生命价值的重新定义。
他们这一善举令人肃然起敬,
或许还将影响更多的市民参与其中。
生命无常,大爱无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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