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800万元!看看今年河南哪些金融机构能得奖?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樊霞

2018年即将过去,我省金融业一年表现咋样?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省级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12月21日出炉,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可获得最高800万元的奖励。

“河南省省级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财政用于支持全省金融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统筹用于引导扩大社会融资规模、支持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深化金融改革等。旨在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加快深化金融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奖!

积极开展多元化融资的金融机构将受到重奖

根据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考核情况,对我省经济贡献度较高的银行,给予资金奖励。其中,一等奖每家奖励不超过200万元,二等奖每家奖励不超过100万元,三等奖每家奖励不超过50万元。

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省内企业申请在沪深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按照辅导备案登记、中国证监会受理申报材料两个节点,申请上市企业可获得最高50万元、150万元补助;申请境外上市融资的,在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后,申请上市企业可获得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实现融资的省内企业最高可拿到财政补助50万元。

引导企业发行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对省内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两类产品,我省分别按照其实际支付中介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户企业每类产品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对于发行绿色、扶贫债务融资工具或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企业,每户企业每类产品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为省内企业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担保增信服务的融资担保机构,每户担保机构最高可获奖励200万元。

企业引进利用保险资金也将获得奖补。对省内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各种形式引进保险资金,支持我省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养老社区、医疗机构等重大民生工程的,我省按照实际融资金额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奖!

促进优化金融机构体系,服务实体经济金融的机构将受到重奖

支持实施“引金入豫”工程。对在我省新设立的法人金融机构,给予一定金额的开办费补助。其中,实收资本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给予不超过800万元补助;实收资本1-10亿元(含1亿元)的,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补助。对境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的省级分支机构,给予不超过300万元开办费补助。对金融机构总部在我省单独设立的专营机构、业务总部、后台服务中心、营运中心、资金中心、研发中心和灾备中心等,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开办费补助。

培育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银行、保险、证券法人金融机构,到省外设立一级分支机构,给予一定金额的开办费补助。其中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家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对其他类型金融机构每家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对其在省内设立的市级分支机构,按照每家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对法人金融机构给予补助,在国家和省定贫困县(含已退出贫困县序列的县(市))设立的县级分支机构,按照每家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对法人金融机构给予补助。

鼓励股权投资基金在我省集聚发展。对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龙子湖智慧岛注册设立,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企业,给予不超过300万元运营费用补助。其中,公司制基金,实缴注册资本(扣除省内各级政府出资)达到10亿元(含)以上时,对基金给予补助;合伙制基金,实际募集到位资金(扣除省内各级政府出资)达到10亿元(含)以上时,对基金委托的管理企业给予补助。

奖!

推动金融重要领域深化改革,提升我省金融发展水平的金融机构将获奖补

鼓励银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我省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面向“三农”发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按照实际融资额给予省级银行或具有法人资格的银行不超过2%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推动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支持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贷款形式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省财政按照实际融资额给予不超过1%的补助,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此外,财政专项奖补还对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培育、金融监管部门落实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职责等给予一定的资金奖补,支持其更好履职尽责,推动我省金融业改革发展。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