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物业管理越来越受到业主的重视,一个好的物业管理,能够提供业主好的绿化、干净卫生的环境、24小时的安保。可以说物业管理的好和坏直接关系到业主的生活质量,也因此,物业费不断的在上涨。但是,有的物业收着高额的物业费,却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没有为业主提供应有的服务。这时候业主该怎么维权?按照2019年物业管理新规,在这4种情况下,你可以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
1、收费不符合标准
物业费的收取不是物业公司想当然的决定,物业费的多少是有征收标准的,绿化面积、安保数量、保洁清洁频率、配套健身设施的占比等都是物业费的考量方面。当小区的物业提供的服务和设施达不到该层次收费标准时,业主可以拒绝缴纳。
2、服务不好
当物业没有按照合约提供相应的服务,无作为时,业主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比如说,不安排保安巡逻、垃圾经常不按时清理、公共设施设备报修后不及时处理或者服务人员态度差等,都属于物业管理单位未如约提供应有的服务。
3、捆绑缴费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费就是物业费,不得与其他费用捆绑缴纳,不得将缴纳物业费当做缴纳其他代收生活费用的前提。除此之外,对于物管合约之外的服务,不得强行、隐形收费,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超出规定的费用。
4、未交房
业主购房不等于交房,而物业管理费是从交房后开始缴纳的,当开开发商未交房或者因某些原因延期交房时,物业不得提前向业主收取物管费。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交房后未入住也是要缴纳物管费的。
业主们在面对物业管理问题时要积极寻求处理办法,协商、或者更换。只要通过业主大会的表决,物业是可以更换的,因此业主们要记住,主动权在你们手里,你们决定着物业公司的去留,不用对物业问题逆来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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