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避处罚,
母子俩在匝道处上演“移形幻影”,
企图蒙混过关,
却不知电子监控早已记录一切。
12月23日,
山西高速交警通报了这起典型事故。
事发经过
12月18日16时40分,高速交警四支队十四大队在辖区芮城东收费站,发现一辆黑色越野车在匝道处停了下来,过了不久后启动,这反常的一幕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察觉车辆可能存在问题,立即拦停进行检查。
检查时,民警发现该车证件齐全,询问驾驶员为何在前方停车,驾驶员称后边的小孩子睡着了需要盖下被子,民警要求打开后车窗查看,车辆后车厢坐了两名成年人,孩子抱在怀里,显然在撒谎。
民警立即通过电子监控查看车辆行驶照片发现,后车厢内坐的关某才是该车真正的驾驶员。民警一再询问关某是否驾车、有无驾驶资格,关某坚决否认并称自己忘带驾驶证件。随后,民警向关某提供了其在路上驾驶车辆的照片,此时的关某松口承认自己驾车的事实但仍坚称自己有驾驶证,并编出“自己户口转出去了,驾驶证丢了补不出来”、“自己驾驶证被吊销”之类的谎话。无奈之下,民警将关某带至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关某确实没有驾驶证,目前正在考驾驶证。路上由于母亲要照顾姐姐的孩子,虽然没有驾驶证,但以前学过一点,就主动要求开车。之所以在匝道处和母亲换座、编造谎言都是因为自己没有驾驶证怕受到交警处罚。
最后,民警对关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提出严肃的批评和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拘留15天以下。”目前案件正在处理当中。
高速交警提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采写: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 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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