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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晋雄(左二)和同事在讨论案件 徐靖/摄
徐晋雄在查阅资料 徐靖/摄
1986年出生的徐晋雄,23岁大学毕业进入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工作,长期在侦查监督、审查起诉部门一线办案;30岁代表福建省检察机关参加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荣获“全国侦监业务标兵”;31岁被福建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杰出检察官”“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称号,并记个人二等功;32岁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态度和责任是第一防线
“晋雄对于案件情节的各个方面都考虑得非常细致周到。”每次和徐晋雄讨论完案件,公诉科的小董都会不自觉地感慨一声。
“每一起错案的发生,既有时代的局限,也有工作态度和责任心的问题。检察官,特别是侦查监督检察官必须秉持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守住防止冤错案件的第一道防线,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谈到防范冤假错案时,徐晋雄脸上露出严肃而又执着的表情。
2013年,徐晋雄曾办理一起开设赌场案,公安机关查获一家赌博游戏机店,几天后根据参赌人员证言及房东提供的店面租赁协议、辨认笔录抓获张某后报捕。然而,提审张某时他始终辩称自己从未租赁店面也未参与赌场管理。在审查案卷过程中,徐晋雄发现租赁协议书中张某的签名笔迹,与三份侦查讯问笔录及提审笔录中张某的签名笔迹存在明显差异,讯问笔录中的字迹扁而宽且比较工整,协议书中的字迹偏瘦长,比较潦草。他赶紧向房东再次核实,发现房东无法辨认出张某,存在真实的犯罪嫌疑人冒用张某身份签订租房协议的可能,为此对张某以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并列出补充侦查提纲要求公安机关尽快查清真实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后确认,犯罪嫌疑人鄢某为逃避侦查而冒用老乡张某的身份签订租房协议。最终,张某被无罪释放,鄢某被依法批捕。
2014年以来,徐晋雄共审查逮捕案件300余件,审查起诉案件230余件,所办案件无一错案。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份,发出《检察建议书》14份,立案监督20余件,提出抗诉2件均获改判。在强化审查逮捕职能的同时,注重发挥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的有效监督,切实做到“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社会治理有为”。
2016年11月,徐晋雄代表福建省检察机关参加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荣获全国侦监业务标兵。优异的成绩并没有使他骄傲自满,夺冠后,回到岗位上,他依然是那个兢兢业业、一丝不苟打磨每一起案件的检察官。
释法说理案结事了
“他在办案、保障人权和社会效果上,能够统筹考虑,而不是案件能诉得出去、判得下来,就完成任务。”城厢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沈威对徐晋雄的办案价值观高度赞同。
2014年6月至2015年11月案发,尹某、陈某以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投资入股的名义,采用夸大宣传、承诺高额利息等手段分别向刘某、庞某、蔡某等216人非法吸收资金4600余万元。
徐晋雄回忆说,该案被害人比较多,卷宗20余册,证据量较大,加之公安机关前期对资金去向、被吸收数额、主谋人员等取证不到位,这就意味着自己面对7天的审查逮捕期限必须争分夺秒,与时间赛跑。受案后的几天里,他加班加点,对200多份被害人陈述、投资合同、银行交易明细等逐一进行核对。同时,为确保后续取证的针对性,他又罗列了追捕朱某等同案人员、跨省冻结银行账户、核实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等详细的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引导公安机关的后续侦查工作,确保同案人员及时归案和涉案资金的依法追缴,准确查清并认定全案数额。
尹某、陈某被批捕后,该案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在逃的朱某散播消息称,只要检察院把尹某和陈某放了,他马上还钱。为此,数十名被害人多次集体到检察院上访要求释放犯罪嫌疑人尹某、陈某。对此,徐晋雄耐心接待被害人,依法说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还款与否并不是决定是否逮捕和羁押的前提条件,引导他们通过正常的诉讼程序维护权益。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的决定最终得到了被害人的理解和支持。
“我为什么这么着急呢,我老婆2015年9月偏瘫了,我等着用这个钱去给她治病。”12月14日,尹某、陈某集资诈骗案的被害人之一老陈又来到城厢区检察院追问资金追缴情况。
“我觉得我有责任去帮他们挽回这些经济损失,能追回一笔是一笔,能追回几万或者几百块,我们也要把它追回来。”徐晋雄在安抚了老陈激动的情绪之后,情绪还是有点低沉。他说,每次面对这些受害者,他内心跟他们一样,对可恶的骗子感到气愤。“不过,我还是会保持理性。跟他们一起发泄愤怒,挑动他们的情绪,对案件办理没有意义,还会让他们陷入负面情绪而影响生活。”
第一次懵了
理性、从容、淡定的徐晋雄,也有懵了的时候,那是在第一次面对犯罪嫌疑人家属递过来装着钱的信封的时候。
2011年5月,徐晋雄办理林某敲诈勒索案期间,林某的父亲多次通过控申部门递交材料,要求对其子从轻处理,并且认为其子只是从犯,应当追究主犯朱某的责任。由于林某是伙同朱某以黑社会为名敲诈朱某的丈夫,公安机关认为朱某敲诈夫妻共同财产不是犯罪,并未对朱某采取措施。有一天,徐晋雄正在审查案卷材料,林某的父亲找到办公室,突然拿出一个装着现金的信封说:“这钱你拿着,我知道儿子有罪,但我请求你一定要把主犯给抓回来,需要退钱的我也会配合,都是那个女的害了我儿子。”第一次碰到这种事,徐晋雄懵了,回过神来赶紧让老人把信封收起来。可老人很执拗,又拉开抽屉把信封塞了进去,于是他请老人坐下,认真地解释办案流程,并告诉他准备发文督促公安机关对朱某刑事拘留,这才让老人收回信封,放心回家。后来,在城厢区检察院的多次督促和指导下,公安机关终于将朱某抓获并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来,林某的父亲给徐晋雄送了一面“秉公执法、为民做主”的锦旗。
“很庆幸自己在人生第一次面对金钱诱惑时,在‘慌乱’之间坚守住了原则。更重要的是,我从中感受到了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家属对法律的不信任,他们依然觉得人情和权力会超越法律,这就要求我们不仅仅是纯粹办案,更要为他们答疑解惑,掌握与他们对话沟通的能力,让他们从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徐晋雄谈起这个第一次懵了,至今还颇有感慨。
读书滋味长
“你叫什么名字,信不信我出去砍死你。”有一次提审,有个犯罪嫌疑人隔着铁栏歇斯底里地对徐晋雄喊。
徐晋雄说听到这种威胁,心里也挺后怕的。也有亲友提醒他,哪里的检察官、法官被报复了,以后不要把孩子照片什么的发到朋友圈中。“但是我想,既然选择了检察官这份职业,选择了守住社会公平正义这份沉甸甸的使命,就没有理由退缩或逃避,唯有凭着‘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气和担当去守住这份对自己的承诺。”说这句话时,徐晋雄一如他一直表现的那样从容淡定。
在成为一名检察官之前,徐晋雄曾经是一名文艺男青年,最喜欢的一句话是“布衣暖、菜根香,读书滋味长”。
埋头办案久了难免会疲倦和懈怠,容易陷入就案办案的误区。通过具体课题的撰写,尤其是对办案数据、案例、其他省市做法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比较,可以发现工作中某些方面的薄弱或漏洞,既为完善司法办案提供有益的参考,也加深对相应领域的理解和认识。而日常业务繁忙,也让他学会了一项技能,那就是挤时间,利用晚上及周末的一切空隙写文章。有时候,为了赶一篇文章,甚至会写到天色微亮。
他撰写的《试论审查逮捕环节检务公开的理论基础与实现路径》《“两法衔接”案件移送机制之实务检视与规则重构》,先后荣获第六届、第七届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二等奖、三等奖,与沈威合写的《网络时代跨境电信诈骗犯罪的新发展与防治对策研究》荣获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活动二等奖,《自媒体时代职务犯罪举报工作之法治文化冲突与对策研究》荣获第二届中国法治文化论坛征文三等奖。
除了写调研文章,徐晋雄也写一些自己日常工作中的所思所感,近十年来,已经写下厚厚的四大本工作日志,虽琐碎零散,却留下了他成长中深深浅浅的印迹。
“有了梦想,你会发现在困境中不会轻言放弃,在遭受挫折时能够勇敢再站起来,在低谷时能够厚积薄发,从容应对……我们检察官就是这样,以梦为马,不负韶华!”在莆田市城厢区纪念共青团建团95周年暨五四运动98周年活动上,徐晋雄分享自己的青春故事时动情地说道。
(戴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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