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下午,北京上演的以色列戏剧《冬季的葬礼》演出开幕前,一名女观众不愿对号入座,剧场工作人员劝解无效,双方发生言语争执。直到剧场工作人员报警,经警方调解,该观众才离开了不属于自己的座位。这一“剧场霸座”事件造成演出延迟开场约10分钟,引起现场观众不满,并在传播至网络平台后引发对于剧场秩序问题的热议。(12月23日北京日报)
各种场合各种形式的霸座现象已经成为今年的一大社会热点,管理方也根据实际情况逐渐摸索出治安处罚和信用处罚的办法,但是,这样的办法一是属于事后处罚,难以避免事中造成的损害,二是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民众觉得处罚轻了,当事人觉得处罚重了,管理者有时候觉得不好平衡,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在“剧场霸座”事件中,很多人就表示,对于无理取闹的行为更是应该采用更为高效的处理办法,比如通过保安或报警,强行将违规者带离现场。
可喜的是,人们的愿望即将成为现实。
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对比一审稿,二审稿对于旅客霸座、强抢方向盘等行为作出了针对性规定,明确承运人应当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事实上,这并不限于运输工具中,而是适用于所有公共场所。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此次明确写入了“自助行为”免责制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举例说,有人想吃“霸王餐”,用餐后拒绝买单。饭店限制其离开,并打电话报警,饭店这种行为即为民事自助行为。也就是说,像网友希望的“通过保安或报警,强行将违规者带离现场”等办法将成为现实。
“自助行为”免责制度作为重要的侵权责任免责事由之一,早已被多数国家所承认,而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这一方面使得民事主体不敢大胆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又造成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和效率低下,其危害仅从今年屡屡出现的霸座现象可见一斑。此次民法典合同编草案给予“自助行为”应有的法律地位,明确规定其可以作为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之一,可以使说这样的法治进步是众望所归,大快人心。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