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氛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针对有能力履行,却以隐匿行踪、欺瞒法院等方式拖延、逃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金山区人民法院通过公众媒体平台对其名单信息进行公开。
现将《金山区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第三十二期)》共11名向社会公布,希望被公布的被执行人能够主动履行义务,社会大众积极向法院提供相关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