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迪律所主任高甡屾受邀央广台 点评“20年后拦路扇老师耳光

这两天,河南栾川县男子常某“20年后拦路扇老师耳光”一事引发舆论持续关注,众多媒体对于此事予以跟进报道。12月21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最新报道称“20年后拦路扇老师耳光”案打人者常某,已因涉刑事犯罪在杭州东站被警方抓获。那么常某将面临怎样的处罚呢?为此,央广台记者采访了北京也迪律所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甡屾。

高甡屾说,“常某可能涉嫌寻衅滋事,将面临刑事处罚:常某自述因其20年前被老师欺负,为了报复老师而采取在大街上蹲守并拦路扇老师耳光的极端行为我认为属于刑法上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是典型的寻衅滋事。

高甡屾进一步分析到,即便常某所阐述的20年前被老师欺负是客观事实,也不妨碍其构成寻衅滋事罪,因为这不属于事出有因,而是其打人的借口,依然属于随意、无故殴打他人。除此之外,不仅常某打人的地点属于公共场所,常某还将打人的视频恶意散发在网络上,不仅给其老师造成恶劣的影响,还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应当依法追究常某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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