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09时45分,佛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石角中队在银座岗查车执法,一名妇女朱某休搭载一名儿童由西往东经过红绿灯时被执勤交警拦截,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朱某休声称什么都没有,执勤交警指出朱某休驾车无驾驶证、无牌,未戴安全头盔,就要求其下车并将车推至岗停,但朱某休没有下车,还一直谩骂长达十五分钟,随后城南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后,朱某休就下车将车交给交警,但过了两分钟后,朱某休又不服气,又对着交警继续谩骂,引来几十名群众围观。城南派出所民警依法将朱某休强制带回派出所处理。
朱某休撒泼抗法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昨晚,朱某休被送达拘留所合并行政拘留20日
发布君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最新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对朱某休妨碍公务行政拘留10日,无证驾驶行政拘留15日,合并行政拘留20日,罚款1000元。
目前,朱某休已由石角中队和城南派出所送达佛冈县拘留所执行。
案情回顾
女车主朱某休拒绝下车将车交给交警,并谩骂交警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受到法律保护,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方式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佛冈发布
责任编辑:何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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