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聊城12月24日讯12月23日,东阿交警大队查获了一起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有效地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
当日14时许,东阿交警大队刘集中队执勤民警驾驶警车巡逻至省道258+91公里处时,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执勤民警注意到该车行驶起来歪歪扭扭,行迹十分可疑。于是,民警迅速上前控制车辆进行检查。
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时,发现驾驶员说话吞吞吐吐,脸色绯红,满身酒气。民警立即拿出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经上网比对,呼气检测,驾驶人魏某某(男,48岁,身份证号:372525********053X,东阿县刘集镇人)系无证驾驶,酒精含量为21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遂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化验。
据了解,23日中午,魏某某在阳谷县七级镇一家小饭馆与一起干活的七八位同事吃饭,期间饮酒。因心存侥幸,喝完酒,就驾车上路了,不料却被执勤民警逮个正着。经审讯,魏某某对无证醉酒驾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东阿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驾醉驾是极其危险的犯罪行为,既危害社会,也危及个人和家庭,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要受到刑法的制裁;希望每位驾驶员都能遵纪守法,敬畏法律,敬畏生命,担负起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做个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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