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近年关,商场促销活动如火如荼。
“买38元商品,领一张抽奖劵,有机会抽中宝马。”如此促销还有吸引力吗?多数人仅当儿戏,没人当真。
然而,奇迹真的发生了!
广西玉林一个2岁半的孩子太幸运了,和奶奶一同逛超市,竟抽中了大奖。
当一辆宝马小汽车的钥匙递到眼前时,奶奶才相信,大奖真得砸到自家头上。
在一阵狂喜中,喊来亲朋好友,一起准备开车时,商家却告知大奖承诺无法兑现。
是孩子年龄太少?还是商家另有隐情?
中奖的奖券是孩子刮的,奶奶图的是孩子的福气。但付钱买东西的奶奶是自然人,可以领取大奖。对此,商家无异议。
无法兑现大奖,因为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有人喊停。
工商部门执法人员说,商家活动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商家为促销活动准备的宝马轿车价值超过“奖励金额不能超过5万元”的规定。即使有人中奖,商家未经审核,活动无效,奖项无效,当然包括孩子抽中的宝马车也成了浮云。
一场欢喜一场空,原来孩子抽中了“假宝马”。
责任归商家,商家要负责到底。
可怜商家不知法,设置奖品时未顾及经营活动尺度,也没征求法律界人士意见,仅凭个人好恶与经验,把宝马车当成活动最大噱头,仅念及宝马车靓丽,影响巨大,却不知活动从头到尾不受法律保护。
商家财大气粗,搞出抽大奖送宝马的新花样,却让消费者吃了哑巴亏,消费者冤枉吧?
大奖无效,小孩子的福气无效,毕竟是百里挑一、万里挑一的好运气,对于任何人来说,机会难得!这个责任还需商场给说法。
毕竟活动是商场组织的,承诺白纸黑字摆在那,等到兑奖时再说“对不起”,消费者怎么看?
信用是商家经营法宝,一旦在消费者心中失去信用,无异于饮鸩止渴,丧失未来。
自家错误不能让无辜的消费者承但。再怎么说,6位数的奖励是一笔大数目,商场必须有一个补偿办法,给予消费者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
经过这么一惊一乍的折腾,大喜大悲后,谁的心态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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