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大货司机实习期醉驾上高速,将面临刑事处罚!

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升温

截至12月24日,全省共查处酒驾醉驾3014起,其中,酒驾2701起,醉驾313起

让我们看看又有哪些

12月24日晚

菏泽高速交警支队民警

在济广高速鲁豫省界

对一辆号牌为皖SY3***小型轿车检查时

发现驾驶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即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驾驶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48.9 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驾驶人闫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给予其罚款 1000元、驾驶证记12分

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聊城:大货司机“实习期上高速”+“醉驾”

25日3点半左右

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从济聊高速驶来

在通过茌平收费站时

被执法站民警要求例行检查

没想到的是

驾驶员鲁某某在接受检查时

突然加速前行

最终被民警拦了下来

随后

民警对驾驶员鲁某某进行酒精测试

但驾驶员并不配合

于是民警带其到医院进行酒精血液检测

由于酒精血液检测结果三天后才会出来

下午五点左右

民警对驾驶员使用酒精测试仪器进行测试

结果显示

驾驶员鲁某某体内

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5mg/100mL

已涉嫌醉驾

除此之外

该驾驶员目前正处于实习期

按照道路交通法规相关规定

该驾驶员不仅实习期上高速

还涉嫌醉酒驾驶

将面临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目前

驾驶人鲁某某正接受进一步调查

山东高速交警温馨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之规定

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更不要劝司机喝酒

如发现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请主动劝阻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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