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乌市公安局交巡大队在“警灯闪烁 守护平安”城乡大巡防工作中及时救助了一名煤气中毒患者,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当天14时30分,乌市公安局交巡大队机动巡逻三中队一号车交巡警接指挥中心指令称:泰华市场路东平房区有人煤气中毒,请立即前往处置。一号车交巡警董英廷、李龙、刘淼接到指令后,迅速赶往现场。到现场后,交巡警发现120救护车还未到,考虑到患者情况紧急,三人合力将煤气中毒患者抬上警车,并由家属陪同,立即送至盟医院救治。到达医院后,交巡警帮助患者家属及医护人员将患者送进急救室,由于交巡警及时果断的处置,为患者争取了宝贵的时间。目前煤气中毒患者已脱离生命危险,留院观察。
交巡警提示
最后,交巡警叮嘱家属,在使用煤气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患者家属对交巡警的及时帮助一再的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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