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市街头,男子挥舞着烧烤用的竹签,接连无故戳伤9位路人的脸部、颈部。公安部门以涉嫌寻衅滋事对其刑拘,但不久就将其释放:男子患精神病不负刑事责任。近日,一男子在成都崇州街头手拿烧烤竹签连续戳伤9人,引发各界关注。12月26日,从崇州市人民法院获悉,伤者中最严重的被造成深达7cm的贯穿伤。但经权威机构鉴定,持签伤人者患有精神疾病,事发时无刑事责任能力。最终,法院作出决定,该男子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但将对其进行强制医疗。
【男子路边挥舞竹签戳伤9名陌生人】
今年8月19日晚8时,崇州崇阳街道唐安东路附近,90后男子王某手拿烧烤竹签,连续戳伤9名陌生路人面部、颈部等部位。其中,一名伤者被刺穿右侧鼻部,深达7cm。随后,民警在现场对其控制时,还遭遇反抗。8月20日,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该男子被崇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患精神分裂症,对当日违法行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法院调查发现,该男子因家庭经济状况,未进行系统治疗。
“当时是见一个人戳一个人。”本案承办法官称,张先生并非唯一的受害者。当晚,28岁的王某某拿着烧烤用的竹签在路上挥舞,短时间内戳伤包括张先生在内的9名路人,受伤部位集中在面部、颈部,无一人与王某某认识。
当民警赶到现场控制王某某时,王某某进行了反抗。据卷宗材料记录,王某某自称这些竹签“是从垃圾堆里捡来并清洗过了”,此前,他沿路在捡垃圾吃。案发时,王某某的家人在外地打工。
【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后释放,鉴定报告:此人精神分裂无刑事责任能力】
据介绍,在接受讯问时,王某某言行举止较为混乱。“比如,经调查王某某未婚,但他自称有老婆孩子。”经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2018年8月19日的违法行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建议严加监护治疗。
9月21日,由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王某某被释放,交由其父亲严加监管并治疗。然而,办案人员了解到,虽然王某某的家人曾将其送医治疗,但受家庭经济状况限制,未进行系统治疗,在家期间,家人又不能周全地对其进行监管看护。
12月26日,经崇州法院审理认为,该男子系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在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行为时无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但鉴于其尚处于患病期,有继续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可能,依法可以对其予以强制医疗。依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其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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