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妥提升师资队伍考验治理者智慧

作者:胡欣红

近日,“临沂大学近300名教职工近期面临失业风险”的爆料将山东省临沂大学推上风口浪尖。有媒体记者在随后的跟进报道中获知,从2018年9月起,临沂大学陆续有教职工与学校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到期。学校告知,此前签订人事代理合同的这批教师不再续签。按照学校计划,相关教师将于2019年统一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据悉,此次面临不能续签人事代理合同的人员,主要有两类:一类是2012年以后陆续通过学校的公开招聘进校的教职工;一类是博士家属,按照当时的政策,学校引进的博士可以在校内解决家属工作。而这300位左右教职工的共同点是,都没有博士学位,大部分是硕士。

人事代理与劳务派遣有何区别?简单地说,人事代理是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直接享受用人单位的福利待遇。而劳务派遣则是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约,而后被派遣到相关用人单位工作的。通俗地说,前者尚属于临沂大学的员工,而后者就“不算是临沂大学的人”了。正因如此,近300名硕士教职工才产生被学校变相开除的强烈不满。

知情人士分析,不再与这批硕士学位的老师签订人事代理合同,或与临沂大学急于短时间内提升学校博士比例有关。根据2017年的公开数据,临沂大学的专任教师约1975人,其中博士学位占比约26%,硕士学位占比约52%。该校内部人士提供的一份五年规划显示,学校要在2020年博士比例达到50%,差距甚远。

众所周知,师资是办学的关键所系。在大力推进高等教育发展的当下,临沂大学提升师资力量无可厚非,但一次性对近300名硕士教职工“集体转化”的做法值得商榷。

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11月,临沂大学入选第二批山东特色名校工程,学校从那时起开始争取硕士点,自此之后大规模招聘教师,并形成一种称之为人事代理的用工方式,还专门出台了《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人事代理人员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且享有同等晋升机会。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配偶不离开学校的情况下,学校不会无故解除用工合同。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虽然不能直接等同于解除用工合同,但“甩包袱”的嫌疑却昭然若揭。“红头文件”说变就变,是否有违法之嫌,值得追问。

临沂大学这种打“擦边球”的处理方式,或可“规避”法律拷问,但有悖情理道德则是不争的事实。大学理应是最讲究人文关怀之地,为了提升博士比例,大规模“转化”一直兢兢业业工作的硕士教职工,人情味何在?

值得一提的是,囿于诸多因素,目前国内很多高校都受困临沂大学类似的师资建设。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临沂大学的做法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引进高素质师资与“消化”历史遗留问题之间如何平衡,实非易事。不能一味等待“自然解决”,但临沂大学这般“狂飙突进”也实不可取。如何稳妥提升师资队伍,考验治理者的能力和智慧。(胡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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