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日前别忘缴热费!供暖不达标也要先缴费,保留测温证据再退费

截至目前,各单位热费收缴率均达到 80% 以上。按照相关规定,未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应当于每年 12 月 31 日前向供热单位缴纳热费。用户拒不缴纳热费的,逾期后每日按欠邀热费的 1 ‰收取违约金。

27 日,记者分别对华能集中供热、龙唐群力供热和威利雅 ( 哈尔滨 ) 供热等热企进行了走访。为方便用户缴纳热费,各家热企除继续开通窗口缴费现场服务之外,还分别开通了微信和网银等电子缴费等非现场服务,市民们通过手机就可缴费。截至目前,这 3 家热企的近 70 万热用户,超过 80% 都缴纳了热费。

今年,哈市市区居民供热价格仍为 38.32 元 / 平方米;非居民供热价格为 43.30 元 / 平方米。住宅、居民自用车库、社区公益用房、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用房执行居民热价。除以上规定的非住宅及利用住宅从事经营活动的,执行非居民热价。未实行热计量的用户,热费按照房屋使用面积缴纳。

对于有住户提出目前供热室温不达标,是否应该全额缴纳热费一事?供热部门答复,用户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先全额缴纳热费。室温不达标用户应当告知供热单位,供热单位应当被告知之日起 8 小时内进行现场测温。如果问题没有解决,用户在室温不达标期间应该保留好供热单位或者社区、街道办事处、区供热办测温的证据,等供热期结束后向供热单位申请退费,供热单位应当在每年供热期结束后一个月内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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