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法院执行一庭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令人不解的是,拖欠抚养费的竟是孩子的母亲。
2017年6月,刘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白某离婚,法院经过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被告准予离婚,幼子由白某抚养,刘某每年支付抚养费18000元,但刘某一直以没有收入来源为由,拒付抚养费,无奈之下白某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了解到申请执行人白某家庭困难,一直在家务农,行动不便,被扶养人年纪尚幼,亟需此执行款,更是从白某口述中得知,自离婚以来,就一直拒接与他联系。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但刘某一直拒接电话,还对法官避而不见,经查,刘某名下银行账户内有足额财产,并将其冻结,当日下午,刘某到庭要求解冻银行卡,并多次强调自己卡里没钱,面对被执行人强词夺理,胡搅蛮缠的无赖行为,承办法官一身正气,从法理和情理上教育训导被执行人,要求其尽到一个合格母亲的职责,担负起法律规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被执行人逐渐认识到自己在思想上,行为上的错误给孩子带来的不利影响,当场检讨自己的恶劣行为,并主动请求法官将自己账户内存款划拨至法院账户,至此,该起案件顺利执结。
孩子的成长需要父母共同的呵护,缺少任何一方的呵护都会给孩子今后的成长之路带来负面影响,愿多一些关爱孩子的父母,少一些令人痛心的此类执行案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神木法院始终都在。(武子云 通讯员 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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