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李后祥
一年前,合肥市庐阳区明发商业广场一居民楼内,一对年轻夫妻被发现身中数刀身亡。12月26日上午,合肥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王某州涉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受审。》》案件回顾点击此处
据指控,被告人王某州是被害人贤某某姑父的弟弟,2017年12月9日晚,王某州驾车从湖南省汨罗市来到被害人贤某某、潘某某位于庐阳区住处附近,次日上午来到庐阳区明发商业广场的被害人贤某某、潘某某的家中,吃完午饭后,王某州与贤某某发生言语争执,遂从随身携带的包中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柴刀,朝贤某某头部连砍数刀,潘某某上前制止时也被砍晕倒地。
随后,王某州用事先准备好的透明胶、约束带等将两人手脚捆绑,期间见两人再次呼救,王某州为防他人发现,又朝两人头部、颈部连砍数刀,直至被害人不动,并用透明胶带封住两人头部及嘴,导致两名被害人死亡。
(警方封锁现场)
王某州杀害被害人贤某某、潘某某后,翻找家中物品,从两名被害人皮包中取走约3000元现金,并带走被害人家中多张银行卡及手机、身份证、水杯等物品,随后至地下车库通过车钥匙解锁的方式,寻找到被害人贤某某的轿车并开走。离开现场后,王某州从带走的银行卡内多次取款总计43000元,并在路边一水塘内丢弃带离现场的物品,将轿车开至合肥市火车站附近丢弃。
(嫌疑人指认现场)
庭审现场,被告人王某州对于杀害贤某某、潘某某二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上,被害人家属委托代理人提出诉讼请求,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王某州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请求被告人赔偿附带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抢劫被害人银行存款及现金、交通费、住宿费等其他共计赔偿人民币约189万元。
公诉机关控诉称,被告人王某州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州在杀害他人后,窃取被害人家中现金及银行卡内资金共计46000元,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被告人王某州在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应予数罪并罚。由于案情复杂,该案未当庭宣判。
来源:合肥晚报 编辑: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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