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某是法院找了很久的“老赖”。他原本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在此期间,公司购置的奥迪、丰田两辆汽车,都登记在石某的名下。2013年,石某通过股权转让等手续,离开了这家房地产公司,并将两辆汽车开走,一直不还。公司索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石某返还原物,并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石某拒绝来法院,也没有主动返还车辆,西城法院依法将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同时,将其执行信息通过悬赏公告的形式予以披露。任何人只要向法院提供线索,使石某被拘传到位,就可以得到5000元悬赏金。如果提供线索,使车辆扣押到位的,可以得到每辆车2000元的悬赏金。
没成想,公告发布一周后,法官等来的竟是石某本人打来的电话。石某说:“你们发布的执行悬赏公告我看到了,现在大家都能看到和检举我,我压力很大,想主动履行。”
执行法官吕祥说,解决执行难,一方面需要法院尽职尽责办理案件,另一方面也需要全社会联动起来以不断压缩被执行人“耍赖”的空间,从而形成主动履行法律生效裁判的内心自觉。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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