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海关查获走私加热不燃烧卷烟进境系列案,案值 1500 余万元

新快报讯 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曹巍松报道 拱北海关 12 月 28 日对外宣布,该关查获走私加热不燃烧卷烟进境系列案,涉案的加热不燃烧卷烟 19000 余条,案值 1500 余万元。

2018 年 7 月,在海关总署缉私局的指挥协调下,宁波海关缉私局向拱北海关缉私部门移交有关加热不燃烧卷烟走私案件线索,该关立刻依据线索进行经营排查。8 月 8 日,该关和珠海市烟草专卖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珠海市某居民小区抓获犯罪嫌疑人严某宏,并在该处查获涉嫌走私的加热不燃烧卷烟 539 条。

据悉,加热不燃烧卷烟属于新型烟草制品。经查,严某宏通过微信以包邮的方式向李某楠订购 Marlboro 牌加热不燃烧卷烟。李某楠向在日本的刘某宇购买上述加热不燃烧卷烟,同时将严某宏的收货信息通过微信发送给刘某宇,并委托刘某宇从日本将加热不燃烧卷烟邮寄进境,由严某宏在其住址收货。严某宏按照李某楠的要求,将货款转账至刘某宇的帐户。

2018 年 8 月 26 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宇被抓获。经查,刘某宇在日本大阪中央区道顿堀设立一家公司,并与日本邮局签订代收邮件协议,从 2017 年 11 月开始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刘某宇为客户提供购烟代寄服务,客户亦可将自己在他处购买的加热不燃烧卷烟交由刘某宇代寄。刘某宇与郑某(已于 2018 月 4 月被宁波海关抓获)商定:由郑某提供用于填写邮单的虚假商品名称、虚假收件人信息;刘某宇负责在日本使用上述虚假信息填写邮单,并将商品价值填写为低于 10000 日元,再将客户的实际收件信息通过微信发送给郑某。刘某宇将货物交付日本邮局寄出后,由郑某负责在广州通过邮递渠道走私进境,再通过国内快递转运交付给境内实际收货人。经查,刘某宇向王某达、刘某等 20 余人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并通过郑某从广州走私进境。

截止 12 月底,拱北海关陆续对加热不燃烧卷烟走私系列案开展侦查工作,现已刑事立案 7 宗,逮捕 2 人,刑事拘留 3 人,取保候审 6 人,依法查扣涉嫌走私的加热不燃烧卷烟 735 条,扣押冻结款项 67 万元。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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