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饴弄孙、数代同堂,安享天伦之乐是每一位老人最大的愿望,尊老爱幼也一直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所以一个幸福的家庭总是长幼相敬,其乐融融的。
可是常言道: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北京朝阳区已经84岁的高老太太也为了自己的房子,跟大女儿一家闹得非常不开心,甚至还将女儿告上了法庭,打起了官司。日前,这起久拖不决的官司被法院强制执行。
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是老太太已经六十多岁的大女儿刘某某7年多来一直霸占着自己的房子,和老人日常生活的相处中又很不尊重老人,老人在离家之后被迫借助法律的力量,想为自己讨回房子,也是为了讨回一个公道。
多年前,高老太太的老伴去世了,就留下了朝阳区的这套房子。按照我国法律,老太太及其女儿都有权继承这套房产。
但早在2010年,在未经老太太同意的情况下,老太太的大女儿一家硬是搬进了老太太家里。
本来,老太太就觉得大姑父董某脾气暴躁,动辄发火,以前有一次还动手打伤过她。有鉴于此,她是很不乐意大女儿全家搬来一块生活的。
但是,大女儿一家已经不分由说地直接搬了过来,已经生米煮成熟饭了,加上大女儿说董某这些年岁数大了后脾气也会改的,高老太太只得勉强接受了现状。
果不其然,大伙儿一个屋檐下生活以后,因为生活习惯和爱好的差异,高老太太和女儿女婿他们生活得很不开心。最让她受不了的是,大姑爷董某的脾气没什么变化,经常干预她的生活。
本来老年人闲来无事,为了解闷会凑在一起打打牌消磨时光。但董某就非常不乐意看到高老太太玩牌,有一次竟然将牌桌都给掀翻了,弄得大家不而散。
随着双方的气氛越弄越僵,最后竟发展到各住各的房间,各吃各的饭,打骂老人的现象也偶有发生。
其实,明眼人都明白,大女儿一家搬来,问题的症结就在这套房子上。为了解决这个问题,2016年经过产权析分,高老太太获得了房产六分之四的权利,两个女儿各获得六分之一的权利。
高老太太也不含糊,将六分之一的房屋产权折价,把相应的钱款付给了大女儿,希望她们一家搬出去,还自己一个清静。
没想到,大女儿把钱倒是收下了,人却没有挪窝的意思,一家大小仍旧如常住在老太太的房子里。高老太太与女婿董某相处的不适应,让她无奈之下只能离家另住。
有家不能回,老太太也是伤透了心。为了要回自己的房子,她才向法院起诉了自己的大女儿一家,法院也非常同情高老太太的遭遇,判决大女儿一家早日搬离属于老太太的房子。
可是,大女儿一家却毫不理会法院的裁定,经过法官一次又一次耐心的做工作和调解,始终无法解决这对母女间的双方的矛盾,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近日法院的法官和执行人员主动上门,对大女儿一家执行强制腾退。
面对法官和执行人员告知她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时,老太太的大女儿和丈夫显得非常生气,激动地喊道“拘就拘,我什么都不怕”,并声称这就是她的房子,对法官扬言要向领导投诉她。
接着,大女儿又把矛头指向了自己的妈妈,也就是高老太太,口中骂老太太“你是人吗?你还当妈呢?让我们上街头流浪去?”
对于大女儿的指责,高老太太一声不吭,她希望用自己的沉默来减缓女儿的怒火。作为一名母亲,她又何尝希望看到现在的局面?没想到大女儿越骂越起劲,竟然说到“我是你肚子里出来的,你这样对我心里有没有愧?”
看着老太太大女儿刘某,某无理取闹,拒不配合,法官严肃警告她,再这样就将她依法控制。在法律的威严震慑之下,刘某某才不得不收拾行李,打包装箱,在规定的时间内搬离了涉案房屋。
经历三次官司,最终在法官的强制执行下,高老太太终于拿回了被大女儿一家霸占七八年之久的房子,她终于可以回家了!
可是,这一幕本是不该发生的。如果大女儿一家能够尊重老人自己的意愿,如果她能明白房屋产权归属的法律意义,她们一家是不应该搬进来和老太太共同生活的。
特别是高老太太将大女儿的六分之一房屋产权折价付清以后,在法律上大女儿与这个房子已经没有关系了。老太太是完全有权利请她们搬出的。
对于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刘某某也置之不理,想一拖了之。这样的想法也很天真,法律可以给你改正和纠错的机会,但绝不会言之无信。
一家人法庭相见,亲人相伤,永远没有赢家。我们做子女的,应该永远记住一句话: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网友们,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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