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恩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电缆案件,4名广西男子两年间先后7次盗窃电缆,非法获利近1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2年4个月不等,并处1000-3000元不等罚金,退赔被害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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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6年12月下旬,曹某安、曹某亮、邱某东三人携带剪刀、墙纸刀等作案工具窜到恩平市某陶瓷公司,采用剪断已停用电缆的手段先后实施盗窃三次,共盗得电缆700多斤。得手后,三人将电缆剥皮销赃,赃款三人平分。经鉴定,上述电缆价值2200元。
2017年1月至2月,曹某安、曹某亮、邱某东、陈某成四人携带剪刀、墙纸刀等作案工具,有分有合,窜到恩平市另一陶瓷公司,以同样的作案手段先后实施盗窃4次,盗得电缆42条。窃后将电缆剥皮销赃,赃款同样平分。
综上,曹某安参与盗窃7次,盗得财物折值合共34086元;曹某亮参与盗窃5次,盗得财物折值合共31186元;被告人邱某东参与盗窃5次,盗得财物折值合共31186元;陈某成参与盗窃2次,盗得财物折值合共2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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